丰宁县东沟金矿有限公司选矿厂(300t/d)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丰宁县东沟金矿有限公司选矿厂(300t/d)工程选址位于河北省丰宁县黑山嘴镇东沟村,地理坐标:东经:116°44′58.1″;北纬:41°01′04.8″。项目厂址周边环山,北侧隔山约200 米处有季节河自西向东流过(季节河上游由西北侧及西南侧两条支流汇入,汇入点下游500米流入山神庙水库),210米处为上窝铺村;东北侧400米处为山神庙水库;东侧邻近乡村土路,隔路为荒山;西南侧约500米处为选厂尾矿库;西侧隔山约500米处为吕连江村。其具体位置关系见四邻关系图。
本工程尾矿库为干砂尾矿库,库址位于金矿选厂西南侧500米处的沟谷内,地理坐标:东经:116°44′44.9″;北纬:41°00′45.1″。沟谷内汇水面积为0.076km2。该尾矿库三面环山,沟谷走向为东西走向,西高东低,东侧为沟口,150米处为乡村土路,周边500米内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结合矿方提供的1:1000地形图,在满足设计规范与安全规程要求的前提下,经量算该沟谷筑坝后可形成的总库容为42.19×104m3,可提供的有效库容为35.86×104m3,按选厂生产规模为300t/d计算,年产尾矿量9.56×104t,尾矿库共可服务约5.6年。
本项目所需原料矿石全部依托的丰宁金龙黄金工业有限公司大西沟金矿矿山,该企业是黄金采选合一企业,《丰宁金龙黄金工业有限公司大西沟金矿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8月16日经环保部门批复,2008年6月5日通过环保验收,目前该企业采矿能力大于选矿能力,外销矿石能够满足“丰宁满族自治县东沟金矿有限公司300t/d选厂项目”需求。
项目总占地面积28869.25平方米,选厂占地12080.12平方米,办公生活区1860平方米,尾矿库占地约9929.13平方米,道路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
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处理3.83g/t的金矿石9.9万吨(300吨/日),年产100g/t的金精粉3412.53吨。
本项目总投资2104.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2.4%。
本次工程已于2009年6月份开始建设,拟于2009年11月底投入试生产。
2.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控制措施及治理效果
⑴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控制措施及其达标情况
在该项目现场勘查时发现,该企业的选矿厂、尾矿库均已建设完毕,施工扬尘现象、施工噪声均已消失,施工过程遗留的环境问题主要为土方开挖过程产生的建筑弃土存放在厂区内,采取的治理措施为由汽车运至县城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⑵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情况
F运营期大气污染源、污染物及其治理措施和效果
(1)选厂
①破碎间粉尘
项目采用鄂式破碎机对原矿进行破碎,破碎粒度在12~35mm。通过类比承德市多家破碎方式采用鄂式破碎的金矿企业可知,破碎、筛分、皮带转运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浓度为1000-4000 mg/m3,该项目破碎作业产生粉尘平均浓度按2500 mg/m3计。
针对以上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建设破碎厂房,破碎机、振动筛在车间内封闭运行,皮带输送采取全封闭措施,这种方式可起到有效阻隔粉尘的作用,同时,企业应对破碎工段进行了厂房封闭,对破碎机的入料口、出料口和振动筛上访等产尘点,采用罩体局部封闭,引风系统集中将含尘气体引出净化的方式处理。破碎工序处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的气体由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本项目在破碎车间设置布袋除尘系统,除尘系统设计风量10000m3/h,按照破碎工艺每天工作8小时,除尘效率为99%,除尘器进口粉尘浓度2500mg/m3,出口浓度25mg/m3,排放速率0.25kg/h,排放量为0.66t/a;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②料仓粉尘
本项目破碎后的矿石和采用皮带由仓顶送入细料仓内,再由料仓给料机送入球磨机内,细矿给料时有一定粉尘产生,粉尘浓度约2000 mg/m3。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在仓顶、仓下碎矿落料点均设集气罩,将含尘废气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矿石料仓外排废气量均约6000m3/h,粉尘浓度20mg/m3,排放速率0.1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按年有效运行时间2400h计,粉尘年排放量约0.29t/a。
③其他大气污染
选矿区的矿石堆存场采取喷水降尘的治理措施治理后厂界颗粒物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mg/m3的要求。
通往尾矿库及选厂的运输道路占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其中长约800米,宽约6.25米),在运输过程中,车辆遗洒及道路本身均会产生一定的扬尘。扬尘产生量随道路情况及车载物的不同而变化较大。建设单位拟利用废石对运输道路进行铺垫、硬化,道路扬尘产生量随之减小,同时,通过道路两侧的植被绿化,及时洒水降尘,并对车辆进行遮盖等措施后,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mg/m3的要求。
根据选矿实验分析,项目选矿过程中,经破碎、球磨、浮选后,尾砂粒径一般控制在55%过200目筛的粒度,尾矿砂的粒度极细,干化的尾矿砂在风力作用下将会产生扬尘污染。尾矿库在使用过程中上级子坝堆筑完成后需要及时地将下级子坝进行覆土绿化,这样减少了干化尾砂的暴露面积,同时在尾矿库的库面干化区采用喷水降尘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尾砂面源的源强。类比可知,在常年的平均风速下尾矿库尾砂扬尘的最大落地浓度范围一般在下风向100m以内,且落地浓度值较低,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mg/m3的要求。
(2)取暖锅炉
项目生产车间、配套工程、生活办公区冬季取暖用的燃煤锅炉(1.4MW)将会产生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取暖用煤量为300kg/h,年消耗煤量为360吨。锅炉产生的烟尘初始浓度为1800 mg/m3,二氧化硫初始浓度为1100 mg/m3。建设单位采取多管旋风+脱硫塔工艺对锅炉烟气进行治理,脱硫效率70%,除尘效率90%,治理后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浓度分别为330 mg/m3和180 mg/m3,经30米高烟囱外排,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建设后,年排放二氧化硫1.73吨,烟尘0.94吨。
F运营期废水污染源及污染物及其治理措施和效果
(1)选厂生活区
本项目不设食堂、洗浴,设置防渗旱厕,生活用水日用水量共计1吨,年用水量为300吨,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0.85计,则每日的废水量为0.85吨。这类废水作为选厂降尘及其周边的绿化用水(主要绿化用水在5-9月份)。
(2)选矿生产区
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离子,因此,球磨、浮选车间,压滤车间,废水处置系统以及精矿库地面必须采取了必要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选矿废水的全部回收,不外排,不渗漏。项目选矿废水除尾砂、精粉带水和生产损失外,其余选矿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尾矿浓缩、压滤产生的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该项目废水处理系统由絮凝剂化药槽、推流式沉淀池和澄清水池组成(推流式沉淀池和澄清水池均采取防渗措施)。压滤机使用初期,压滤废水悬浮物浓度较低,经短时间沉淀澄清可满足回用水质要求;但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所产生的压滤废水悬浮物浓度较高,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沉淀方可满足回水水质要求。为了减少占地以及降低更换压滤滤布等方面的投资,将采取混凝沉淀的措施,具体措施为:压滤水流水槽内加入适量浓度聚合氯化铝溶液,流水槽底部设置搅拌器进行充分搅拌,混合溶液流至推流式沉淀池进行沉淀(容积以废水停留4个小时进行设计,均不得小于200m3,设计2个沉淀池交替使用,备用池亦可作为临时事故池使用,用于收集生产事故排水),沉淀后澄清水溢流至澄清水池(1个),然后泵至生产用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絮凝沉淀物将泵至压滤车间压滤后,堆存于尾矿库内。
(3)尾矿库区排水
尾矿库区排水主要针对雨季洪水,通过年最大24小时降雨量均值(80mm)和尾矿库区汇水面积(0.076平方公里)计算可知,最大洪水量为14883立方米。
由于该项目尾砂属于Ⅱ类一般固体废物,因此,尾砂中的重金属元素将会进入尾砂带的水和库区雨水,一旦渗入地下含水层将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质。浮选过程添加的浮选药剂大部分吸附在尾砂表面,且通过日晒等作用后,这部分有机药剂也得到了降解,仅有少量的药剂溶解在尾砂带的水和库区雨水中。根据该项目的尾矿库设计方案可知,企业拟建的尾矿坝为透水坝,考虑到该项目尾砂属于Ⅱ类一般固体废弃物,尾矿库区排水可能会污染区域水环境,为了防止尾矿水的下渗、致使地下水异味和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确保尾矿库下游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同时环评单位勘查现场时,企业尾矿库建设完毕,因此,本报告提出:建设单位应在坝下游的适宜位置建设截渗坝(截渗坝体采用混凝土防渗结构,地下及两侧基础与基岩交接,防止选矿废水的垂向和水平下渗,同时截渗坝内存水量不小于最大洪水量,截渗坝内存水不能影响尾矿坝的稳定性),同时尾矿库设置防渗的截洪沟、排水涵管、集水池,将库区雨水、渗水全部截流至防渗集水池和截渗坝前,废水中添加碱液和絮凝剂沉淀澄清后回用于选厂。
F运营期噪声污染源及污染物及其治理措施和效果
(1)选厂
选厂在运行期间主要噪声源是:破碎机、球磨机、泵等生产设备,声源强度范围在90-96dB(A)。为减少生产中的机械性噪声的影响,项目采取了相应的封闭隔声措施。
通过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厂区绿化等措施,并通过距离衰减后,可做到厂界达标。
F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源及污染物及其治理措施和效果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锅炉除尘灰(8.5t/a)、炉渣(90t/a)、脱硫渣(6t/a)和选矿尾砂(9.56t/a)。
项目锅炉运行产生的除尘灰、炉渣和脱硫渣定期出售给周边砖瓦厂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选矿尾砂鉴别实验由丰宁县东沟金矿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完成,尾砂的毒性浸出实验结果见表3-7。
表3-7 尾矿毒性浸出实验结果 单位:mg/l(除pH外)
名称 | 硒 | 六价铬 | 锌 | 铜 | 铅 | 镉 | 钡 |
含量 | 0.02 | 0.06 | 0.18 | 0.02 | 0.1 | 0.12 | 0.10 |
名称 | 汞 | 砷 | 总铬 | 银 | 镍 | 氰化物 | 氟化物 |
含量 | 0.02 | 0.06 | 0.12 | 0.85 | 0.03 | 0.02 | 0.28 |
通过上表可知,该项目产生的尾砂不属于危险固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对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定性: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实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pH值在6-9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尾砂浸出实验结果表明,浸出液中银、镉污染物超出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由此可以确定,项目选矿尾砂属于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因此,本次环评提出该项目尾砂运至尾矿库内堆存,不外排,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布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原则;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能够维持该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综上所述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网上公示本项目环评简写本,同时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问卷”。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开始时间:公示本项目环评简写本时起。
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公示环评简写本10个工作日后截止。
为了充分考虑您的看法和意见,发挥您的监督作用,确保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希望您从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您的居住环境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对本项目的提出宝贵的建设性的意见,以便为本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谢谢!
需要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简本请登陆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网站:http://www.cdhky.com;邮箱地址为:hbcdhks@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