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9.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4.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09.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4.01;
8.国务院国发(96)31号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9.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005.12;
11.《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冀环办发(2007)65号。
1.1.2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1994.04.0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2009.04.01;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1994.04.01;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93),1996.07.0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1.1.3任务依据
《关于兴隆县永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石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09年11月。
1.1.4技术资料
1.《兴隆县大杖子乡姜家庄村白云石开采、生产、深加工项目建议书》,2009.6;
2. 《关于兴隆县永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石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见附件)。
1.2评价因子
根据建设项目外排污染物特征,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确定其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因子,见表1-1。
表1-1 评价因子筛选
环境要素 | 现状评价因子 | 影响评价因子 |
生态环境 | 局部地形地貌、植被类型等 | 水土流失、土壤侵蚀 |
水环境 | 地下水 | pH、高锰酸盐指数 | -- |
地表水 | pH、SS、高锰酸盐指数、COD | -- |
声 环 境 | 机械设备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 | Leq |
环境空气 | 颗粒物、SO2、NO2 | 颗粒物、SO2 |
固体废弃物 | -- | 灰渣、除尘灰 |
1.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2。
表1-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方位 | 边界距离 | 环境质量标准 |
大气环境 | 区域大气 |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
声环境 | 厂界 |
|
| (GB3096-2008)2类区标准 |
第11小组居民宅 | 南 | 120m |
地下水环境 | 区域地下水 |
|
| (GB/T14848-93)Ⅲ类标准 |
1.4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4.1工作等级
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确定
经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2、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确定
确定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3、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外排,在报告中水环境影响评价作达标分析,对其影响进行叙述和简要的分析。
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为污染型工业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大气环境影响,对在建设中和营运期产生的轻微的生态影响,环评中对项目的生态影响将提出治理措施、对产生的生态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1.4.2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的排污状况和当地的环境特征,确定各专题的评价范围见表1-6。
表1-6 评价范围
专题 | 评 价 范 围 |
声环境 | 厂界外延1m及厂界南侧120m外的村庄作为评价点 |
地下水 | 厂区周围地下水及周边1km2范围的地下水环境 |
生态环境 | 厂区直接作用区外延100m,评价范围约0.16 km2 |
大气环境 | 以厂区中心点为圆心,2.5km为半径画圆的区域,评价范围约20km2 |
1.5评价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3)地下水执行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4)声环境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以上标准见表1-7。
(1)环保窑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
(4)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2.1 项目所在地周边情况
项目厂址在兴隆县大杖子乡姜家庄村第11小组,厂区占地为荒地,区域附近无自然保护区和文物古迹,经现场勘查项目所处中心地理坐标N40°39'38.5",E118°03'43"。厂址周边情况:项目东北方向150m为本项目采石场,东南方向400m为北沟门村;南侧140m为乡村公路,南侧150m为柳河;西南120m为姜家庄第11小组,该村共有8户居民宅,其余方向均为山。现场勘查时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未投入使用。
兴隆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承德地区南端偏西,属燕山山脉东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2′-118°15′,北纬40°11′-40°42′。县境四周分别与宽城县、迁西县、遵化市、平谷县、承德县相邻,县境东西宽86公里,东北宽57公里,总面积3123平方公里。
兴隆县位于燕山山脉的东部。山区海拔标高150~2116.2米,相对高差近2000米,平均海拔高度1000米左右。主要特点是山高谷深,山地面积大,坡度陡,耕地少。全县地带西北高,东南低,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燕山主峰雾灵山是全县最高点,海拔2116.2米,纵卧于县境西北,蜿蜒于东南。南部最低处是八卦岭,海拔150米。整个地貌形成海拔2000米以上的中高山,1000~2000米的中山,500~1000米的低山和500米以下的丘陵,由西北向东南倾斜的塔形地势,是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的深山区。
兴隆县境内地势按形态可分类为:
中山,海拔1000~2000米高峰的372座。位于本县北部、中部和东部。组成岩石多为花岗岩、砂砾岩。山上林被茂密,为境内主要林场所在地。这些山峰和周围群峰相连在一起,形成一条条蜿蜒的山岭,控制了全县的主要地貌。在山岭之间形成的峡谷,多成“V”字形。山脉占总面积90%。
低山丘陵,海拔1000米以下的低山共1373座。主要分布在境南部花岗片麻岩区,山体浑圆,土层深厚,土质疏松,坡度一般在15~30°之间,植被生长较好。
沟谷河川,主要河川有柳河川、洒河川、车河川等,一般都很狭窄。如洒河川石庙子一带,因山体有石英岩组成,形成陡峭的峡谷。成土母质以洪积——冲积物为主,多数表土以下有砾石层,河漫滩阶地发育很不完全,并且时断时续。阶地高差明显,河谷较宽地带可见到卵石滩。径流量年变化较大,河谷多为季节性流水切割的短谷。两边坡度较陡,在坡脚的坡积物上,大都修成梯田,土层较厚。沟口处与河川相连,较开阔,常有大块耕地。全县耕地基本分布在上述地带。
该地区域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夏季温暖湿润,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8.1℃,一月平均气温-9.7℃,七月平均气温23℃,极端最高气温35.1℃,极端最低气温-26.4℃,年平均降水量627mm,多集中七、八、九月份。年平均风速1.4m/s,年日照2768小时,无霜期145天。
2.3社会环境
兴隆县下辖7镇,总面积3132平方公里,县城座落在县境西部中心地带,北离燕山主峰雾灵山39.5公里,南距六里坪山10公里。城区地势西高东低,海拔高度在600公尺以上,城区位于南北两山之间,柳河将县城分为南北两段,南段为县委、人大、政府机关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邮电、商业中心,北段称大东区,是工业、仓储区域,城区面积为4.98平方公里,街道面积99000平方米,街道总长9.9公里。
兴隆县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境内有金、银、铜、铁、煤等矿藏,该区域地形地貌复杂,海拔相对高度差大,雨量较充沛,植被种类繁多,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县植被种类达121种、488属、989科之多。
兴隆县还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境界西北部的燕山主峰雾灵山,被称为“京东第一峰”,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省级森林公园,是京东最大的动、植物资源自然科普教育基地。雾灵山有仙人塔、莲花池、斜桃峰、七盘井、龙潭瀑布、雾灵字石、雾灵佛光、雾灵云海、金牛洞、雾灵樱花等多处自然景观。县城东南20公里处的北京天文台兴隆观测站建在燕山余脉的山巅之上。现装有亚太地区最大的天文望远镜(直径为2.16米),是游客和天文爱好者旅游、参观的好地方。六里坪森林公园内除有茂密的森林资源外,还有猴子、野猪、山鸡、羚羊、狍子等多种动物,其西侧的九龙潭是长约10余公里的龙潭峡谷,有九道龙潭组成。潭边的奇峰怪石,造型奇特。景区内还有寺庙遗址,“老君洞”、“娘娘庙”和僧道开辟的山间小路清晰可见。此外,还有景色优美的青松岭、一线天写生基地、石井清泉、古磐青龙潭、潘家沟水库、滦河三峡等自然景观。
依靠当地矿产和林业资源,兴隆县已经成为承德市实力最强的县之一,也是林果大县。工业基础较好,主要工业有化工、轻工、建材、煤炭、和食品加工等行业。兴隆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主要粮食作物有玉米、高粱、水稻、谷子、大豆、小麦等;畜牧业以饲养猪、羊、家禽为主。其经济发展具有三个突出优势:具有“二环区位优势(环京津都市圈、环渤海都市圈);具有明显的旅游优势;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
2.4区域污染源调查
本项目评价区内有同属于永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石灰石采场。距离东厂界150m。目前区域主要的污染源为石灰石采场粉(扬)尘的污染和当地农村居民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及农业面源污染。
区域内地层主要为石灰石结构,不适宜林木的生长。除有少量人工栽种经济树种外,区域内没有大型树木,主要植被为灌木及杂草,山体表层植被覆盖率较低,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3. 工程分析
3.1工程分析
3.1.1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兴隆县永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石灰项目
●建设单位:兴隆县永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法人代表:姜存红
●建设地点:兴隆县大杖子乡姜家庄第11小组
●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33000m2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219.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570万元,占总投资的35%
●劳动定员:项目职工人数为70人
●工作制度:全年生产天数330日,实行24小时三班工作制
●生产规模:年产石灰60万吨
●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共建设10座现代环保节能混烧石灰竖窑,每座竖窑依山而建,建设在山弯处,共占地400m2;建设原料场一处,占地1500 m2,矿石破碎车间一座,占地600 m2,煤破碎车间,储煤场一处,占地1500 m2;产品储仓10个,每个储仓能存储200吨石灰产品,每一个单体窑配一个产品储仓,占地300 m2,办公区一处,占地200 m2。厂区道路
2000 m2。
3.1.2工艺流程
本项目的窑体依山而建,充分利用山体保温性能,窑壳采用砖砌方式,属于坡地板式环保窑,坡地版式是将窑体建设在山坡之中,进料系统和环保系统位于坡顶端,同一个平台上,和出料部分之间有道路相连。
本项目窑底座高4.3米,主要由卸灰系统组成,石灰由窑体落下后落入出灰系统,然后由输送皮带送入密闭成品储仓中;窑体高23.5米,主要由冷却层,煅烧层,顶热层组成,脱硫除尘装置高4.7米。烟囱高15m,窑体内容积300m3。
生产工艺过程:采石场原料石灰石运至厂区后,矿石经三层筛子筛分,筛分三层的粒径分别为8cm、4 cm、0.5 cm,大于8 cm的矿石进入破碎机破碎,4-8 cm的矿石装料过程中放入底层,0.5-4 cm上部料层上部,小于0.5 cm,收集出售。破碎合格的矿石进入原料储备料仓。京西无燃煤煤也按要求进行破碎合格后进入原料储备仓。
原料由原料仓经自动称量斗称重混匀后由车运至窑体,注入料斗,关闭料斗,然后混匀的原料进入下部料斗,均匀布料。整个机械设备连动,集中电控制。即提高机械化控制,又节省劳动力,降低劳动强度。炉窑内上部为顶热层,中部为煅烧层,即煤在此处燃烧,煅烧温度为1100—1200℃,石灰石在烧制过程中,物料进入窑内均匀下落,煤燃烧多余的热量向上运动,当遇到热风时石料吸收部分热量被预热,充分利用了热能,当下降到煅烧带时,受到高温煅烧,发生分解反应,石灰石主要成分CaCO3分解为CaO。下部为卸灰系统,卸灰系统为封闭系统,成品石灰通过接灰斗的震动落入接灰斗,然后进入出灰机后,通过密闭输送带,直接送入密闭成品储罐中,成品石灰不进行破碎,直接出售。卸灰的同时,上部加石料和煤,保证窑内不断火。风是石灰生产要素之一。选用低压风机强制“底供风”。风管从窑底部朝窑顶部连续供风,起到煅烧石灰的助燃作用,加速成品灰冷却,减少石灰出窑带走热量的热交换过程。风通过煅烧层,顶热层后进入与窑体相连的脱硫除尘装置,最后经15m烟囱高空排放。
3.1.3排污节点分析
本项目全年消耗石灰石矿96万吨、京西无燃煤煤7.2万吨、生产辅助用水5万吨;年产白灰60万吨;原料煅烧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碳45.9万吨/年;燃料煤燃烧后排放的烟尘量为0.0052万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0.0148万吨/年,炉灰渣排放量约为1.8万吨/年;除尘灰包括石灰下料粉尘、矿石破碎粉尘及筛分淘汰细料,共计产出量约0.4万吨/年。
3.2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分期施工,目前一期已基本完工,二三期将于2010年和2011年开始建设。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扬尘、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期扬尘
⑴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扬尘;
⑵弃土(石)、建筑垃圾清理产生的扬尘;
⑶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引起的道路扬尘;
主要采取的控制措施为:洒水滞尘、施工场地硬化、及时洒水、多尘物料的遮盖及运输车辆减速等。
2.施工期噪声
由于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动用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它们的噪声源强较大。因此,施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械噪声。
3.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为主,其排放特征是时间短而且是局部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用于填坑、修路等,不外排。产生的弃土可大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剩余部分首先立足于厂区内的绿化用土,其余用于厂区内的平整。
4.施工期生态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场地修整改变了原有地表平衡状况,使地表蓄水保土功能削弱,受雨水冲刷,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期生态影响可通过地面硬化控制水土流失,及后期厂内绿化等措施给予补偿。
3.2.2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3.2.2.1大气污染源分析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如下:
1、环保混烧石灰竖窑:在煅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石灰由出灰机落料至皮带过程产生的粉尘;
2、破碎:矿石和煤破碎时产生粉尘;
3、石灰产品进、出产品储料罐过程中产生粉尘、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
4、其他:包括原料和成品的装卸、堆放和运输过程中都会产生粉尘。
3.2.2.2噪声污染源分析
本工程高噪声源主要有破碎机、分料筛、电机等产生的机械性噪声等,源强一般为75~95dB(A)。企业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为采用封闭式厂房,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另外产品运输过程车辆途径村庄,对周边村庄的声环境还是有一定的影响。
3.2.2.3.水污染源分析
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运营期主要废水为工人清洗废水,每日产生0.2m3,营运期的用水主要为降尘用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
3.2.2.4固体废弃物分析
项目在生产过程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淘汰细料及除尘灰。产生量约0.4万吨/年,破碎车间粉尘及细筛淘汰的细料出售,产品除尘灰回收。
3.2.2.5生态环境分析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水土保持的影响和粉尘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类比调查,矿石堆场粉尘飞扬距离随风向、风速和干湿状态等条件而不同,最大量集中在下风向100m范围内。其主要治理措施为厂区地面、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增加厂区内的绿地面积,适时对原料、废料堆场进行洒水,减少二次扬尘的产生。
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兴隆县永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兴隆县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监测工作,现状监测于2009年11月5-11日完成对本项目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和环境空气现状值的监测。
监测结果见表4-1。
表4-1 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m3
项目 | 监测点 | 1小时值 范围 | 1小时值 超标率 | 1小时值/标准百分比 | 日均值 范围 | 日均值 超标率 | 日均值/标准 百分比范围 | 七日 均值 |
SO2 | 1# | 0.010-0.107 | 0% | 2%-21% | 0.010-0.033 | 0% | 7%-66% | 0.016 |
2# | 0.010-0.119 | 0% | 2%-24% | 0.010-0.025 | 0% | 7%-17% | 0.017 |
NO2 | 1# | 0.005-0.119 | 0% | 4%-99% | 0.012-0.044 | 0% | 22%-55% | 0.023 |
2# | 0.005-0.062 | 0% | 4%-52% | 0.010-0.030 | 0% | 12%-38% | 0.019 |
TSP | 1# | — | — | — | 0.188-0.296 | 0% | 63%-97% | 0.233 |
2# | — | — | — | 0.144-0.292 | 0% | 48%-97% | 0.213 |
PM10 | 1# | — | — | — | 0.007-0.125 | 0% | 5%-83% | 0.054 |
2# | — | — | — | 0.021-0.092 | 0% | 14%-61% | 0.044 |
由表4-1可见,各测点SO2、NO2、TSP和PM10的日均值和1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无超标现象出现。
表4-3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点位 时间 | 1# | 2# |
11月8日 | 昼 | 夜 | 昼 | 夜 |
结果 | 44.0 | 35.8 | 45.1 | 37.1 |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项目南厂界及声环境敏感点第11小组居民宅的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地表水现状评价结果详见表4-4。
表4-4 地表水现状评价结果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点位 | PH | COD | 高锰酸钾指数 | 氨氮 | 硫酸盐 | 镉 | 铅 |
1# | 8.23 | 5.92 | 1.3 | 0.449 | 23.82 | 未检出 | 未检出 |
2# | 8.21 | 2.75 | 1.38 | 0.656 | 28.82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标准值 | 6~9 | 20 | 6 | 1.0 | 250 | 0.005 | 0.05 |
1#标准指数 | 0.62 | 0.30 | 0.22 | 0.45 | 0.09 | --- | --- |
2#标准指数 | 0.60 | 0.14 | 0.23 | 0.66 | 0.11 | --- | --- |
从表4-4可以看出,所有监测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该区域地表水质量良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8)Ⅲ类水体水质要求。
表4-5 地下水现状评价结果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点位 | pH | 高锰酸钾指数 | 氨氮 | 总硬度 | 溶解性 总固体 | 铅 | 镉 | 氟离子 | 氯离子 | 硝酸盐 | 硫酸盐 |
1# | 7.54 | 1.38 | 0.125 | 431.8 | 696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868 | 12.12 | 6.957 | 36.74 |
标准值 | 6.5-8.5 | 3.0 | 0.2 | 450 | 1000 | 0.05 | 0.01 | 1.0 | 250 | 20 | 250 |
1#标准指数 | 0.27 | 0.46 | 0.625 | 0.96 | 0.696 | ---- | ----- | 0.868 | 0.048 | 0.348 | 0.147 |
根据上表可知:监测数据中所有指标均不超标。说明区域地下水质量较好,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水质标准。
施工期的扬尘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期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少。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由于该项目是分期完成,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具有阶段性、分散性等特点,故污染防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建筑施工、修建厂区道路、平整场地应集中在非雨季进行,减少水土流失,晴天则对施工场地进行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量。
(2) 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白天作业,定期维护施工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 加强施工期的余土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及时清运,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4) 对厂区和运输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同时对建设中不需要再用水泥覆盖的地面进行绿化,要强调边施工边绿化的原则,实现绿化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同时施工、同时达标验收使用。
5.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烟尘和SO2,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该建设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项目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保障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经预测,第11小组大气环境在项目营运后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类区标准要求。综上本项目投产后对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各厂界贡献值与现状值叠加后的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声环境敏感点(第11小组居民宅)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项目生产用水较少,年用量为5万吨,主要用于入料过程中的原料、燃料预湿化,全部消耗,无废水外排。其次,脱硫装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工人日常用水主要是清洗用水,每日0.2m3,用于厂区地面降尘水及绿化用水,均已内部消耗,不产生外排性废水。因此,本项目对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除尘灰以及矿石筛分过程淘汰的细料等,这些固体废弃物基本可以在厂内和其他厂家得到综合利用,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厂区平面布置,项目占地范围内分为石灰竖窑生产区、料场、厂房、生活区及绿化用地。项目终了时,这些场地均分步实施植树绿化。项目所在区域内分布着少量乔灌木林地、农地和村庄,保持着自然生态和农业生态的田园景观,建设后景观变化不大。
项目在运行期,扰动地表面积较大,绿地面积减少,地表土壤松散裸露,局部生态环境破坏较严重。但是,随着厂区生态措施的实施,区域植被覆盖率将逐步恢复,在预测时段内,区域生态系统可逐步得到补偿。
因项目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包括土建期和生产运营期。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土建期已结束,因此水土流失预测重点为生产运营期。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年限,按各项工程的服务年限、防护措施生效期及对水土流失的控制能力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6.污染防治措施论证
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论证
6.1.1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论证
二三期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类比其他石灰企业施工场地采取的防尘措施,评价提出如下主要措施:
1.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次数;
2.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
3.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遮盖,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施工期的扬尘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6.1.2施工期噪声染防治措施论证
通过施工期噪声影响预测可知,距施工场界100米即可满足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求,但施工时还应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进行保养维护,可以避免和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综合利用,用于厂区地表平整、筑路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论证
6.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论证
环保混烧石灰竖窑主要结构为:窑壳、窑耐火内衬、窑顶装料设备(布料器)、供风装置(风机、风箱、风梁、风帽)、卸灰装置、除尘器和引风机等。
混烧窑煅烧过程本身具有一定的烟气抑尘脱硫作用,其原理如下:
(1)石灰石受热使碳酸钙分解为氧化钙和CO2,形成多孔的氧化钙与煤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进行盐化反应,生成硫酸钙,以固体形式排出达到脱硫的目的。
(2)石灰窑烟气由石灰窑底部经过多个料层及煤层的层层反应,经窑体内部慢慢向上流动,延长CaO尘粒与SO2气体在窑体内相互接触发生反应氧化生成硫酸钙的时间,对SO2具有过滤作用,烟尘到达上部入料口时浓度大大降低。
(3)在石灰窑顶入料口填料的过程中,适当的喷洒水。加水的作用一方面减轻入料口粉尘,增加煤的粘度,防止煤下落;另一方面可以起到吸收SO2的作用。
本项目环保混烧竖窑除了应用脱硫除尘装置,旋风除尘装置外,在上料过程也是采用机械化,混合后的原料由车送入进入料斗后,进料装置封闭,然后由布料机均匀上料,这就避免了人工上料慢,产生粉尘多的缺点。在下料过程,熟制石灰经接灰斗震动落入接灰斗,进入出灰机,送入运灰皮带,整个过程都是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在下料口安装旋风除尘,可以将下料过程散逸的粉尘通过引风引入旋风除尘;运回皮带都采用封闭廊道运输;石灰进出料口都安装了吸尘罩,进入旋风除尘,大大减少粉尘向外散逸的可能性。
本项目环保石灰混烧竖窑采取的是湿式脱硫除尘装置,烟尘去除率达到98%以上,二氧化硫除尘效率达到60%以上,粉尘除尘效率达到99%以上,措施可行。
本项目矿石和煤破碎车间粉尘以及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吸尘罩+布袋除尘器+15m烟囱高空排放处理方式。
环保石灰混烧竖窑采用湿式脱硫除尘装置对烟尘去除效率在98%以上,脱硫效率在60%以上。矿石和煤破碎车间采用布袋除尘器治理破碎粉尘,布袋除尘器粉尘去除效率可达99%,经估算,窑体外排烟气中烟尘和SO2排放浓度分别能够达到30mg/m3、140 mg/m3,破碎过程粉尘采用布袋除尘,排放浓度可达20 mg/m3以下,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通过上述分析,以上措施可行。
粉尘无组织排放是石灰行业污染的重要原因。为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项目从工程设计上采取了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艺流程上尽量减少扬尘环节;建设原料棚和煤棚,并且四周设置围挡,该措施可以较好的减少粉尘的排放。另外,原料运输也是粉尘无组织排放的重要来源,为此,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厂内应配备洒水装置,经常向厂区道路等处洒水,保持一定的湿度;运输车尽量辆慢行,避免遗撒,保持厂区环境的清洁,及时打扫地面,产品外运应采用专用的密闭罐车输送。
(2)厂内及运输道路两侧进行绿化。
(3)厂内运输道路硬化。
经以上措施的治理,同时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对职工环境保护的教育,可保证运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6.2.2噪声污染治理措施论证
项目工程产噪设备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电机、风机等,产噪值在80~95dB(A)之间。采取如下降噪措施:
(1)合理布局,将噪声值大的设备安装距离敏感点较远的方向上。
(2)各种产噪设备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如风机等),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3)生产设备全部设置在车间内,车间设密闭隔声窗、隔声门,通风窗应安装消声器或消声百叶窗。车间采用彩钢,厚度大于8cm,这种厂房隔声措施的综合隔声量能够达到20~35dB(A),采用这种降噪的方法简单易行,既满足了生产的需要,又满足了噪声治理的需要。
(4)采用低噪声风机,给各种鼓、引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安装进排气口的消声器,同时采取厂房封闭隔声的措施,这些措施能够较大幅度的降低噪音外排量,隔声罩隔声量应达到10dB(A)以上。
(5)对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加强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
(6)为改善厂区环境,减少噪声污染,设计厂区布置时考虑厂区内绿化,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条件下尽可能栽种花草树木进行厂区绿化,也可减小厂界噪声值。
(7)物料运输时尽量避开敏感时段,运输道路的车辆噪声在临近沿线村庄之前就应减速慢行,同时设立禁鸣标志,夜间禁止运输,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经过对多家同规模企业的类比调查,采取上述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可降低厂界噪声贡献值15~20dB(A)。通过以上治理措施,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有所降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6.2.3水污染治理措施论证
石灰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营运期的用水主要为除尘水、降尘用水及厂区绿化水,除尘水循环使用,不产生外排废水,对区域地表水无影响,以上措施可行。
6.2.4固废治理措施论证
项目在生产过程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除尘灰及筛分淘汰细料,除尘灰约0.4万吨/年,其中含有石灰,可集中回收再利用,其他出售。采取以上措施固体废弃物能够做到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扬尘污染,措施可行。
6.3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水土保持的影响和粉尘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措施如下:
1.排洪:项目依山而建,因此,需要设置排洪沟将输导山洪。
2.护坡:目前部分山体形成的土坎,建议修建浆砌石护坡或挡土墙,防治雨季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碎石掉落。
3.厂区绿化:项目属于以大气污染物为主的污染型建设项目,植被对粉尘能够起到很好的滞留作用,从而达到净化空气美化厂区环境的作用,因此项目在设计时应尽量的增加厂区绿化面积,特别是生产车间附近,应植建乔灌木混交绿化带,厂区总体绿化面积应达到500m2以上。
采取以上措施能够减小项目的生态影响,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7.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7.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兴隆县永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当地较为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为发展地方经济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1.本次建设项目已获得兴隆县发展改革局备案证,批复文号:兴发改投资备案[2009]17号。
2.本项目所建窑为现代环保节能混烧石灰竖窑,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禁止、限制建设及淘汰的建设项目。
3.项目采用的技术和设装备符合相关技术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本次评价主要依据项目现有建设情况进行选址合理性分析。
1.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1) 项目厂区占地区域内整体植被覆盖情况一般,无珍稀濒危的动植物和文物古迹保护点,视觉敏感度较低、景观价值较低,对于因项目建设带来的生态影响较小,而且根据情况对该区域生态的恢复较容易;
(2) 本项目窑体属于环保混烧竖窑,窑体内煅烧过程产生的烟尘和二氧化硫及粉尘经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量大大减少;破碎车间及产品卸灰系统,进出储仓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及旋风除尘后经15m烟囱高空排放,大大减少污染物外排量;经预测周边敏感点能满足大气环境质量要求,以确保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3)在采取合理的布局厂区的前提下,将噪声值大的设备安装在距离居民宅较远的方向,噪声值大的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车间封闭等措施,在通过距离衰减降噪,通过预测,居民宅的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因此项目的运营对于居民的影响较小。
(4)项目生产工艺没有工艺废水产生,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5)通过预测分析可知,在采取必要的环境工程、管理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因项目的建设使周围环境质量超出环境功能的要求。
2. 从生产工艺需要角度分析
(1) 项目原辅材料采购、矿山距离厂区只有150m,运输十分方便,可以保证原料的及时供应,有利于项目的正常生产;
(2) 区域水源、电力能够满足其生产需要;
3. 从公众参与角度分析
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建设区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对此项目的建设均持赞成态度,认为厂址选择是合理的。
通过以上分析,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
8.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8.1清洁生产分析
1、从原料及生产工艺来看,项目所采用主要为石灰石,该公司现有石灰石矿山正在开采生产中,能够满足项目需要。项目生产工艺成熟,不添加其他化学成份,不产生有毒物质,从源头上避免了环境的污染。
2、从产品来看,产品粒度分布均匀,CaO含量高,体积密度小,气孔率高。是较清洁的冶金原料。
3、从节能降耗来看,竖窑利用山体的保温性能,保温密闭效果好;原料要求大于0.5cm粒径即能满足生产需要,粒径小,可以大大节省煅烧时间,加快生产循环速度,炉窑的生产能力明显增加,目前该项目耗煤量为120千克煤每吨石灰产品,普通竖窑平均耗煤量为140千克煤每吨产品,使用该种窑生产每吨石灰产品可以节省20千克煤。煅烧过程使用的是京西无烟煤,含硫量低,并且热值高。这种生产方式不仅提高产量,并且提高了能量利用率,节约能源,从源头控制了污染物的产生量。
4、污染物排放水平分析
本项目属于环保型竖窑,其上料、卸灰过程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并且都是自动化,煅烧过程产生的烟气直接经水浴除尘及脱硫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为3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40 mg/m3。破碎车间封闭,原料储仓封闭,破碎车间和原料储仓各产尘点经吸尘罩将粉尘引至布袋除尘器除尘,高空排放,外排粉尘浓度小于40 mg/m3;成品储料仓为封闭罐体;原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同时使用的煤为京西无烟低硫煤,设置鼓风装置,提高了燃煤效率,这些具体的措施都大大减少烟气和粉尘的排放量。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工程符合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要求。
8.2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将某一区域作为一个完整体系,以实现环境质量目标为目的,确定区域内各类污染源允许排放量和区域内的允许排放量,从而保证在实现环境质量目标的前提下,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它是实现区域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它将促进节约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有效治理污染。
污染总量控制项目是根据《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结合项目项目工程特点及污染物排放特点,确定烟尘、SO2和粉尘给出排放总量。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依据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采用目标总量控制方法确定,其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见下表8-1。
表8-1 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t/a
污染物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建议总量控制指标 |
烟尘 | 2943 | 2912 | 31 | 31 |
SO2 | 370 | 222 | 148 | 148 |
粉尘 | 1570 | 1554 | 16 | 16 |
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0.1环境管理
企业的环境管理机构是我国环境管理的最基层组织,完善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是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各项法规、政策的组织保障。
公司环境管理应采用法人负责制,并设专职的环境管理机构,如环保科或安全环保科等,环境管理机构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生产车间则由车间主任具体负责本车间的环保工作,并制订环保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
具体职责为: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及环境保护标准;
(2)建立完善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经常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执行环保法规的情况;
(3)搞好环境保护教育、宣传,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4)组织好全厂的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环保监控档案;
(5)监督检查环保设施运行状况;
(6)组织对基层环保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工作素质;
(7)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技改项目环境管理应包括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时期的全过程,环境管理计划内容见表10-1。管理计划由安全环境管理科实施,应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施。
表10-1 环境管理计划
环 境 影 响 | 环 保 措 施 |
一、施 工 期 | 合理安排施工规划 |
1.施工扬尘 | 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应定期洒水或者铺设硬质地面,在填方、挖坑作业点及车辆装卸同步进行喷水抑尘,减少二次扬尘。 |
2.施工噪声 | 严格按《建筑施工噪声限值》的要求,实施施工期噪声防治计划。 |
3.施工垃圾 | 即产即清、平整场地用。 |
二、运 营 期 | 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废物综合利用 |
1.粉尘 | 采用布袋除尘系统和设备密闭输送,以及封闭厂房,洒水降尘。 |
2.二氧化硫、烟尘 | 环保型窑,水浴除尘+湿法脱硫 |
3.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用安装减震器、房屋隔音等降噪措施。 |
10.2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该项目石灰的生产污染特点,项目监测主要是粉尘和噪声。
(1)粉尘污染源监测
①面源:厂界外10m、上、下风向对照布点采样。
②点源:环保窑及破碎等设有除尘器的点位,除尘器进出口;频率:每年4次,每个季度一次。在各排气筒按有关规定设置永久、固定的采样孔及工作台。
(2)噪声监测
点位:厂界噪声;
频率:每半年一次,每个监测点每次测定昼、夜等效A声级。
由于厂内监测人员、手段较为有限,上述监测工作可由当地环保监测部门配合共同完成。
1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项目工程通过投产后可通过纳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通过招聘生产工人,扩大了当地农村就业率,同时出增加了个人经济收入,从而带动了周边经济发展,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
项目工程总投资7219.4万元,投产后可年生产石灰60万吨,年均利润达900万元。
11.3.1环保投资
根据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及初步设计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估算出该项目环保投资257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35%,见下表11-1。
表11-1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
序号 | 设施名称 | 治理对象 | 投资(万元) |
1 | 环保型窑10座及其配套设备 | 粉尘、烟尘、SO2 | 2500 |
2 | 建设封闭成品10个产品储仓;破碎车间封闭;料棚,煤棚:四周设置围挡;洒水装置 |
3 | 厂房封闭、设备减振 | 设备噪声 | 20 |
4 | 厂区及道路两侧绿化 | 减少扬尘和噪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 20 |
5 | 运输道路硬化 | 减少厂区及运输道路扬尘 | 10 |
6 | 护坡、排洪沟 | 厂区水土流失 | 20 |
| 合 计 |
| 2570 |
11.3.2环境影响损益分析
该项目营运阶段使区域大气、声及生态环境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对区域环境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项目的建设采取评价中提出的治理措施后,虽增加了大量的环保投资,但使得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如下:①提供了就业岗位;②增加了财政收入;③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原材料;④植物工程的实施,增加了植被覆盖率,区域水土流失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工程的建设与实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由于工程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而该项目的实施做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发展。
12.结论与建议
12.1结论
12.1.1工程分析结论
兴隆县永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年产60万吨白灰项目选址位于兴隆县大杖子乡姜家庄第11小组。项目建设10座现代环保节能混烧石灰竖窑及与之配套的10座产品储仓,1座矿石破碎车间,1座煤破碎车间。项目需用石灰石原料96万吨,京西无燃煤7.2万吨。项目总占地33000m2,总投资721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70万元,占总投资的35%。
项目运营期污染源及产生的污染物如下:
(1)废气:
①粉尘主要产生于原料破碎过程,全厂有组织排放源均设有高效除尘装置;对于料场采取建设料棚,四周设置围挡,定期洒水等措施。
②SO2、烟尘主要来源于石灰窑煅烧燃煤,通过除尘后,外排浓度可分别达到达140mg/m3和30 mg/m3。
(2)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日常主要为除尘、降尘和绿化用水。
(3)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破碎机等产生的机械性噪声,源强一般为75~95dB(A)。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可满足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12.1.2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结论: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整体状况较好,各监测点SO2、NO2、TSP和PM10的日均值和1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无超标现象出现。
2、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及周边居民区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3、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结论:所有监测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该区域地表水质量良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8)Ⅲ类水体水质要求。
4、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结论:监测数据中各项指标均不超标,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该区域地下水质量较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 类标准。
12.1.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烟尘、SO2、粉尘,混烧竖窑有组织排放源经过水浴除尘+湿式脱硫除尘进行治理;混烧竖窑出灰机落料过程及石灰产品进、出储仓时产生的粉尘经吸尘罩+旋风除尘器+排气筒处理后,矿石破碎车间,产品破碎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吸尘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处理后,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71-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料场建设料棚,并且四周设置围挡,定期洒水;运输道路硬化,道路两侧种植树木等措施,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通过预测可知,在采取噪声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石灰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营运期的用水主要为除尘水、降尘用水及厂区绿化水,除尘水循环使用,不产生外排废水;工人日常用水主要是清洗用水,产生量很小,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无影响。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除尘灰、脱硫灰等,这些固体废弃物基本可以在厂内和其他厂家得到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设过程会产生水土流失,破坏少量植被,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治理。同时项目排放粉尘对周边的植被生长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由于采取较严格的降尘措施,粉尘外排量大幅度降低,对周边的植物影响较轻。同时由于区域植被覆盖情况一般,项目建设的破坏量也较小。在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和植被建设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12.1.4环保措施论证结论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论证结论
项目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通过采取水浴除尘脱硫系统及旋风除尘和布袋除尘系统治理,脱硫效率达到60%以上,除尘效率达到98%以上;无组织排放粉尘采取建设料棚,四周设置围挡,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等措施治理后,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2、噪声治理措施论证结论
通过分析可知,采取车间封闭、隔声、消音、减振等有效降噪措施,其实际降噪量能够达到20dB(A)以上,通过对各种环保措施严格的设计和施工、对各种产噪设备合理的布局,结合影响分析预测内容,项目噪声经治理后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各种噪声治理措施切实可行。
3、水污染防治措施论证结论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营运期的用水主要为除尘水、降尘用水及厂区绿化水,除尘水循环使用,不产生外排废水,对区域地表水无影响。以上措施可行。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论证结论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灰、矿石破碎细料等,全部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5、生态保护措施论证结论
由于区域植被覆盖情况一般,项目建设的破坏量也较小。在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和植被建设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很小。厂区总体绿化面积应达到500m2以上。
采取以上措施能够减小项目的生态影响,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措施可行。
12.1.5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该项目产品质量高,原材料的利用率高,排污系数较低。总体分析,工程符合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要求。
污染总量控制项目是根据《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结合项目项目工程特点及污染物排放特点,确定烟尘、SO2和粉尘给出排放总量。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依据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采用目标总量控制方法确定,其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见下表12-1。
表12-1 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t/a
污染物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建议总量控制指标 |
烟尘 | 2943 | 2912 | 52 | 52 |
SO2 | 370 | 222 | 148 | 148 |
粉尘 | 1570 | 1554 | 16 | 16 |
12.1.6公众参与结论
从调查结果分析,当地公众绝大多数支持项目的建设,他们认为该项目的建设能够提高改善现在的当地的就业条件,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12.1.7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建设的环保混烧石灰竖窑,属于节能环保治理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已经取得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兴发改投资备案[2009]17号。
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选址交通便利、水电能源充足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12.1.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工程的建设与实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由于工程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而该项目的实施做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发展。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对区域环境影响较轻。
因此,在确保本工程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12.2建议
(1)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保持正常运行;
(2)加强对厂区的绿化。扩大绿化面积是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和防止二次扬尘的主要措施,同时也具有减弱噪声传播作用。